各二级学院:
为弘扬爱校精神,积极宣传推介学校,吸引各地中学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,同时也让在校学生深入社会,在交流中提高自己,在实践中锻炼自我,2016年寒假,招生与就业处开展2016年寒假招生宣传的专题活动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向母校汇报,携校友成长
二、工作职责
回访母校,拜访老师,与学弟学妹交流,在校园发放我校的宣传材料,向高中母校的应届毕业生介绍我校的优势特色、专业设置、办学条件、奖助学金、招生状况及就业情况等信息和政策,鼓励更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。
三、报名条件
(一)热爱学校,关心关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。
(二)中学母校为省重点、地区重点或生源质量较好的普通中学的在校学生。
(三)要求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,热情、有责任心,熟悉学校情况。
四、活动流程
(一)报名时间:2015年12月1日-8日
(二)报名方式:同一高中学校毕业的学生(3—6人)自主组成招生宣传队伍或由招生办进行组队,填写《2016年寒假招生宣传报名表》,于12月8日前发邮件到zszsb211@126.com,或交纸质版招生与就业处招生科(教三103-2室)。
(三)筛选录用:被录用的同学,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录取通知,录取信息以短信通知为准。同时,最终录取名单在校招生信息网公布。
(四)培训时间及地点:12月18日,由招生与就业处老师进行相关的培训。地点:招生与就业处多功能室(教三111)。
(五)回母校宣传时间:2016年1月20日至1月27日
(六)资料领取:2016年12月25日,地点:招生与就业处招生科(第三教学楼103-2室)
(七)宣传要求:根据培训的内容做好宣传的相关准备,回母校拜访恩师,并对学弟学妹们进行宣传。
五、成果反馈
(一)活动开展过程中,应注意安全和做好活动记录(照片、视频等)。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,填写《2016年寒假招生宣传活动反馈表》,上述材料于2016年3月3日前将纸质文稿交到招生与就业处招生科(教三103-2),电子版发邮箱:zszsb211@126.com。
(二)此次活动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,成绩考核按学校团委有关要求执行。
六、奖项设置
招生与就业处将对此项活动的反馈资料进行审阅,对表现优秀的服务队进行表彰,奖项设置如下:
一等奖(2名):600元+荣誉证书
二等奖(3名):300元+荣誉证书
三等奖(5名):150元+荣誉证书
优秀奖(若干):荣誉证书
附件:1.《2016年寒假招生宣传报名表》
2.《2016年寒假招生宣传活动反馈表》
3.《2016年寒假招生咨询登记表》
招生与就业处
2015年11月29日